计划内统招:会计专业

日期:2010-05-27 浏览:4865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职层次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会计核算与管理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实际工作的综合职业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能在制造业、商品流通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业从事财务、会计、纳税申报、审计、统计等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就业领域
序号
就业范围
就业典型(职业)岗位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等级)
1
工业、经贸业、服务业等中、小企业
出纳、一般会计岗位、主管会计、内审、税务会计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税人员资格证书、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
社会团体、民营非赢利组织
会计、出纳、内审、税务会计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税人员资格证书、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
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中介服务企业
税务代理、业务助理、会计、出纳等
注册会计师单科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师(助理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课程设置
    本专业设置的全部课程按基本素质课、职业素质课、实践技能课,其中职业素质课包括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和职业拓展课程。
    职业核心能力课包括: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实务、成本核算实务、报表审计实务、财务软件应用、纳税申报与筹划实训、会计综合业务处理仿真实训、财务软件实训、专业校外综合实习、毕业综合实践等。
    职业拓展课程课包括行业会计(物业管理企业财务与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金融保险会计)会计英语、电子表格财务会计中的应用等。
    该专业实施双证制教育,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学制与学历
    高职大专,学制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