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4-12-29 浏览:4089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131023号)要求,结合年度会计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要求
    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板块(http://kuaiji.bj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提交后由区县财政局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认定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人员可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回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516900开始至1151700结束。
   
审核确认时间:201516900开始至1161700结束。
   
网上缴费时间:201516900开始至1171700结束。
    2.
考试时间安排采取工作日与双休日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区县安排工作日考试,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区县(详见报名信息表)。若选择可以安排工作日考试的区县,报考人员还应当在工作日考试双休日考试之间进行选择,一旦选定不能更改。


    二

、考试时间安排
    2015
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从2015321日开始至全部报考人员考完为止。考试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占用的双休日不安排考试,考试时间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四、收费标准依据
   
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1396号),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三门考试科目共计240元。

  三、准考证打印安排
   
报考人员应于2015312日至320日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板块(http://kuaiji.bjc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