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教学实践活动

日期:2010-06-22 浏览:6216


图、同学们认真听社区业主委员会徐主任介绍情况

    2010年6月17日下午,法律系2009级社区管理与服务班26名同学,在任课教师张丽曼和班主任宋长岭老师的带领下,结合《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概论》课程的学习,来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金榜园小区参加教学实践活动。
    金榜园社区位于西三旗环岛东北角200米处、紧邻京昌高速公路。小区东临奥运花园,西与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仅一路之隔,北邻回龙观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为23万平方米,绿化率达43%,环境优美。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是比较成熟的社区之一。
    教学实践活动分两步进行。
    首先,由金榜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徐建英向全体同学介绍了小区建设情况和依法维权的部分案例,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随后,在徐主任的带领下,全体同学参观了小区的建设,并分成四个小组对该小区28栋楼进行了实地考察。同学们重点考察了辖区的环境和卫生建设情况,结合所学课程有关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受到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热烈欢迎。
    这次教学实践活动将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相结合,更好的吸收了新知识。同学们向业主委员会提了一些仅供他们参考的建议,为建设更加美好、和谐的金榜园社区尽我们的一份力量,大家心里很高兴。同学们说,通过现场考察的教学实践活动,使全体同学开拓了视野,增加了新知识。参加社区教学实践活动收获最大,我们学有所长、学有所用,为今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