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应邀到东升镇政府进行《民事诉讼法》知识培训

日期:2012-04-26 浏览:6591

    2012年4月24日上午9点,我院法律系郭岱光老师第七次应东升镇司法所邀请为其下属单位的法务专员、兼职人民调解员和普法小教员等百余人进行《民事诉讼法》知识培训。东升乡司法所所长田延秋同志主持了培训。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之首,是民事诉讼领域的程序指南,与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对基层法律工作者来讲学用《民事诉讼法》意义重大。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10月24日首次审议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但是由于个别诉讼制度的设立条件不成熟仍存在很多争议,小额诉讼中如何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还没有找到平衡点等因素,民事诉讼法最终没有修改,社会各界对《民事诉讼法》的未来修改和发展态势更是非常关注。郭岱光老师从打民事官司的基本常识、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民事案件主管与管辖、民事诉讼证据、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关于民事官司的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讲解和阐释,同时为与会人员提供了解决民事案件的实用法律工具,介绍了部分典型民事案件,内容翔实丰富,效果较好,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法律系专任教师张诺诺参加培训,并针对东升培黎八家地区法律服务室活动的开展和专业建设等相关问题向司法所的同志进行了调研。
    法律系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我院“立足北京,依托东升,服务基层”的宗旨,坚持为社区进行普法教育,积极为东升乡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